概要

获得行业专家对产品开发规划和法规事务领域的独家见解,以了解精简而集中的全球计划战略的重要性。

讨论嘉宾

Stefan Kosharevski:大家,早上好!来自不同时区的朋友们,下午好!欢迎大家参加今天的网络研讨会。我是来自商业评论的Stefan,很高兴担任此次网络研讨会的主持人。今天,我们很荣幸地邀请到了Novotech的专家,他们将和大家一起参加这场名为“完成监管里程碑并实现商业目标”的网络研讨会。今天的演讲嘉宾是Novotech首席顾问Tracey Brown与Dr. Hiram Chipperfield,以及Dimerix Bioscience研发总监Robert Shepherd博士。在正式开始讨论之前,我想先感谢大家来到我们的ON24网络研讨会平台。大家会注意到,此次网络研讨会基于网页浏览器进行。如果大家因故断开连接,请直接点击我们所发电子邮件中提供的链接,重新加入会议。大家想要提问时,可以通过网页上的提问工具发送问题。屏幕左上角有一个文本框,大家可以输入问题,然后点击“提交”按钮。我们将在今天的会议结束之前,利用一些时间来解答大家可能提出的任何问题或想法。大家如果需要任何帮助,请使用我们的“帮助”工具。你们可以移动、调整和最大化屏幕上的任何窗口,以便更好地看清幻灯片视图。现在,让我们一起欢迎Dr. Hiram Chipperfield。

Dr. Hiram Chipperfield:首先,谢谢Stefan的介绍。我是Hiram Chipperfield,目前在Novotech担任BioDesk团队的首席顾问。下一部分将由Tracey讲述。研讨会的最后,我们将与Dimerix Bioscience的Robert Shepherd博士进行对话。

首先,我将简单介绍一下今天的网络研讨会。然后,我将介绍Novotech概况,以及今天的会议主题,即“监管里程碑与商业目标”。今天的研讨会将分成两大部分。第一部分关于进入临床试验的必要条件,第二部分则关于注册的路线图。我们将以此次研讨会申办方之一Dimerix为例进行说明。会议结束时,我们将安排一些时间回答大家的一些问题。

Novotech是亚太地区的专业临床研究组织,并在澳大利亚、新西兰以及亚太的许多国家开展实地业务。这张幻灯片展示了许多信息,我不再一一赘述。我只想说,我们采用了优质的技术,并且已经管理了1,200多个项目,包括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欧洲药品管理局(EMA)及其他监管机构的多个注册药物在亚太地区的关键性试验。

如前所述,我们在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建立了一个大型基地,并在12个地区设立了21个办事处,员工总数达到1500人。大家可以从这张幻灯片看出,我们在亚太地区拥有广泛的实地业务。

Novotech是一家临床研究组织。Novotech提供的服务包括BioDesk临床咨询,而我们主要负责Novotech提供的内部监管事务与药物研发服务。基本上,我们的工作是与客户紧密合作,设计并实施其治疗药物的开发项目。我们会尝试并引导客户在药物研发过程中实现其公司的里程碑以及监管里程碑。我们的团队由10多位专家组成,他们拥有丰富的化学、生产和控制(CMC)、毒理学、临床和医学事务以及监管事务经验。

这是一张关于BioDesk如何与大型临床研究组织服务相互配合的示意图。BioDesk涵盖临床和医学咨询、监管事务咨询、生产、毒理学和医学写作等。这些咨询分别对应着I期临床试验、II期临床试验、III期临床试验和其他临床试验。此外,我们可以管理从伦理报告、全球监管报告,一直到上市许可申请等各个方面的事务。

以上就是关于Novotech以及Novotech内部BioDesk团队的简单介绍。现在,我想谈谈今天的网络研讨会主题,也就是监管里程碑与商业目标。

各个医药公司的监管里程碑与商业目标可能因其处于不同的开发阶段而存在显著差异。在药物研发早期,医药公司的监管里程碑与商业目标可能包括发现靶标、先导化合物,或者先导化合物的优化,以及进行概念验证性初级药理学动物研究。在药物研发阶段,医药公司的典型监管里程碑(稍后我们将对此进行介绍)或者典型的商业目标,可能就是启动首次人体临床试验,从而进入接下来的融资阶段。

在药物研发的后期,我们拥有新药临床试验(IND)申报文件包。医药公司常见的里程碑就是在初始临床试验之前开展关键非临床安全性研究,然后获得IND或临床试验的监管审批,从而推动药物研发并开启商业融资。

接下来,我们聊一聊药物的临床开发。各个医药公司的临床开发可能因疗法或适应症的不同而有所不同。然而,临床开发通常可分为I期临床试验(即人体给药试验),或者I期或II期临床试验(即患者给药试验)。医药公司进行II期临床试验的目的通常旨在了解药物的疗效适应症,或者某些概念验证性疗效适应症。接着,医药公司会进行关键的III期临床试验,以便确证药物的安全性和疗效。在这一阶段,某些医药公司还有一些十分重要的其他里程碑或目标,具体包括加速开发项目(如孤儿药认证),或加快项目审批。

一旦完成临床开发,医药公司就有了在主要市场的注册许可或上市许可。此时,医药公司的目标就是提交新药上市申请(NDA)、生物制品许可申请(BLA)、上市许可申请、药物审批申请、药物上市申请或经费报销申请。然后,医药公司会建立针对潜在二级市场或二线市场的类似目标。

医药公司的目标有很多,我们没有时间在今天的网络研讨会上讨论所有目标。在我看来,我们要做的是重点关注我们所合作的许多公司都有的两个关键里程碑或两个关键目标。

第一个关键目标或里程碑就是临床前目标,即:编制临床前研究文件包,并且获得首次人体临床试验的首个监管审批。

第二个关键目标或里程碑(也就是我们想在今天的网络研讨会上探讨的内容)就是药物的临床开发。药物的临床开发可分为不同的阶段,因此,无法三言两语说清。但是,我们关注的是医药公司提交初始上市许可或注册申请之前的临床开发途径。

现在,让我们欢迎Tracey为大家介绍一下首次人体临床试验。首次人体临床试验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Tracey Brown:谢谢,Hiram!Hiram刚才提到了首次人体试验,我将详细介绍一下首次人体临床试验可能需要的非临床安全性研究或IND申报文件包。

为了进一步讨论首次人体临床试验及其所需的支持条件,我们可以通过这张幻灯片了解一些可供考虑的不同方案,具体取决于实际正在开发的拟用于首次人体临床试验的药物类型。

幻灯片左侧显示的是各类新化学实体(NCE)药物临床试验可能需要的典型支持性研究范围。应该注意的是,此处所列的是文件包的规定性清单,其实际内容应该根据实际的试验药物和临床试验目的进行确定。

大家可以看到,该文件包符合通用技术文档(CTD)的结构特点,首先包含相关药理研究文件,通常旨在展示药物的疗效及其其作用机制,使人相信正在开发的NCE药物有可能成功地应用于治疗相关适应症。

如果药物可能对心血管系统、呼吸系统或中枢神经系统造成不利影响,该文件包还将包括一些安全药理学评估,或者一些不良反应说明。

如果药物不是直接静脉注射给药,该文件包将包括一些基本的药代动力学研究文件、药物吸收的相关说明、药物早期代谢相关体外研究的一些结论,以及达峰浓度(Cmax)、曲线下面积(AUC)等基本药代动力学参数。

或者我应该说,上述研究或文件包的关键内容是重复给药毒性研究资料。NCE药物的重复给药毒性研究通常需要对两种动物进行给药。此类试验的持续时间可能不同,应根据拟进行的初始临床试验进行确定,或者至少应对相关项目有所了解之后方能确定。这是因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此类试验的持续时间往往将随着项目进展而延长。

文件包的另一大关键部分是遗传毒理研究,如最初的体外研究。这个阶段的遗传毒理研究可能包括体内研究,但只要体外研究结果为阴性,体内研究就可以稍作推迟。

文件包还包括另一个相当重要的部分,而重复给药毒性研究设计通常也包括此部分,即:局部耐受性影响评估。当药物采用注射给药或者甚至可能是呼吸道直接给药时,尤其需要进行局部耐受性影响评估。

经常有客户咨询我们,拟提交给澳大利亚监管当局的文件包与拟提交给FDA或欧洲监管当局的文件包之间是否存在任何区别。我想说的是,大多数司法管辖区对此类药物申报文件包的要求非常相似,尤其在这个阶段几乎没有差异。

幻灯片右侧显示的其他药物确实与生物药相关。此类药物的临床试验申报文件包因药物性质的不同而有较大的差异,并且不一定会像NCE药物相关文件包那样符合CTD标准格式。

此类项目的临床试验方案大都根据药物相关风险进行定制。例如,对于拟用于细胞治疗或基因治疗的生物药,我们可能需要考虑标靶位置、基因或蛋白质的转录方式,以及生效部位相对于非生效组织器官的生物分布模式。

同样,活体生物药的临床试验也十分特殊并且面临独特的挑战,因为这需要将活体细菌放入人体内,而活体细菌实际上通常停留在胃肠道内,并且可能对微生物群产生直接影响,或者甚至可能对远端部位产生影响。因此,活体生物药的临床试验申报十分困难,并非看起来那么简单。

客户经常咨询的另一类药物就是再利用药物。我们将在稍后的一些案例研究中对其进行进一步介绍。无论是适应症发生改变,还是给药途径发生改变,亦或是配方发生改变,想要为此前已经上市的再利用药物研发出未来期望的治疗方法,并且确定实际的差距,这是非常困难的。

接着,我想谈一下我们在研究新的申报文件包时经常使用的差距分析方法。我在上一张幻灯片中曾提及,我们通常关注的是首次人体临床试验申报文件包中涉及的一组研究。这不是一项研究,而是客户本身或申办方实际基于相关数据和文献组合进行的一系列研究。【我们】想要了解(13:53)的是预期的临床试验设计方案。我们非常希望查看研究者的手册以及所有的深度报告和相关方案,以便我们可以了解申报文件包整体上能否证明药物的安全性。

我们正在设法确定是否存在任何可能妨碍临床试验成功申报的特别特殊因素,如毒性终点,实际可能存在的信息缺漏,或者尚未通过的评估。我们可能会提出一系列建议,例如:实际上需要哪些类型的研究来填补信息空白;当药物有一定毒性时,是否确定无害水平;在志愿者或患者给药之前,是否允许其在适当的安全范围内合理地进入临床?

针对此类药物,我们通常可以编写详细的文件,列出全面的建议和意见,或者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罗列一系列要点,突出研发项目的关键方面。大家可以看见,在编写研究员手册的过程中,BioDesk已经进行了许多此类正式或非正式的分析。这是我们一直自动承担的工作。在过去六年左右的开发工作中,我们积累了相当多的经验。

接下来,我们一起进行第一个案例研究。这是我们前段时间进行的一次差距分析,其中涉及到一种再利用药物。此药物大概在20世纪70年代面世,最初作为一种洗发水的活性物质,已经上市销售多年。现在,我们对其进行再利用,将其重新配制成眼科软膏,可涂在眼睑上,用于治疗睑弦赤烂。

该软膏首先进行志愿者的I期临床试验,然后引入患者进行试验。研究地点目前选定在澳大利亚。

关于历史信息,因为此阶段几乎完全基于文献记载,并且客户没有自己做过研究,所以我们进行了详细的文献审查,并登录FDA网站进行查询,以了解FDA公开文件是否涉及任何关于此药物的临床前文件包。令我们惊讶的是,FDA公开文件确实包含了相关的文件包,具体内容取决于原始文件的提交时间。实际上,相关文件包提供了大量信息,包括经皮给药和口服给药13周毒性研究,以及一系列的刺激性炎症术语,如眼部刺激等。

这些信息十分珍贵。我们详细地汇总了相关信息,明确了此药物的毒性影响,了解了他实际上是一种(17:12)刺激物,以及他的作用部位与临床配方想要实现的疗效。我们确实注意到,过去使用的配方,如果采用客户希望的浓度范围,确实会对眼睛有一些刺激性。虽然配方即将改变,但我们确实建议客户在使用该临床配方之前重新进行眼部刺激性研究,以检查新配方在后续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眼部刺激性是否在可接受范围。

有趣的是,在这个文件包中,我们没有发现任何关于此药物曾经进行遗传毒性研究的证据。鉴于此药物多年来在临床上的广泛应用,这一点令人非常惊讶。为了确保相关文件包符合当前标准,我们确实建议客户进行一些体外遗传毒性研究,以确保该药物没有遗传毒性。

据我所知,客户最近进行了相关研究。该药物的I期临床研究成功获批并且实际上已经启动。我相信,这个客户现在已经进入II期研究阶段。

接下来,我们一起探讨第二个案例。本部分涉及Dimerix生产的一种化合物及其相关临床试验申报文件包。在稍后的会议中,我们还将与罗伯特一起进行相关讨论。现在,我仅向大家提供一些背景信息。该化合物是一种再利用药物,原本在日本被用于治疗肝炎,现拟用于治疗各种肾脏疾病的适应症。

我们想要查看整个文件包,寻找可用信息,并且确认其与III期临床试验和上市申请的差距。最初,我们会查询文献信息。本案例中,我们广泛采用此方法,从而了解初始II期临床试验早期可能需要进行哪些研究。

了解该化合物与DMX200的药理学相互作用也很重要,因为这将作为该药物用于治疗患者的基础依据。有趣的是,DMX200与拟联合用药的血管紧张素II受体拮抗剂之间存在着药理学相互作用。这是一个相当有趣的发现。根据我们的经验,联合用药导致的药理学相互作用并不常见。因此,从这个角度来看,这是一个有趣的项目。

在发现的差距方面,随着项目的进展,我们确定了可能需要进行的一系列研究,并且就相关信息与相关文献要求是否适用于IND申报咨询了FDA的意见。我们很高兴地说,那次会议非常成功。

现在,我们将讨论注册路线图。我把现场交还给Hiram,让他继续为大家带来精彩的介绍。

Dr. Hiram Chipperfield:谢谢Tracey。大家已经通过Tracey知道了初始临床试验的启动方式,并且某种程度上了解到支持初始临床试验规划的分析方法。我现在要谈论的内容,不局限于最初的临床试验,而是涉及临床开发与上市许可申请。

现在,我们可以采用许多方法,或编写多种文件或计划,从而制定相关战略来推动药物实现下了一个监管目标或商业目标。但是,今天我想和大家聊一聊,所谓的药物研发计划究竟是什么。听起来,这基本上就是一个关于如何开发药物的计划。该计划描述的步骤可作为证据,有助于获得上市许可和经费报销。计划内容具体包括CMC质量要求、非临床要求、必要的非临床动物研究,以及有利于药物注册所需的临床研究类型和范围。

除典型的I期、II期和III期项目外,药物研发计划的一大优势在于,其可强调任何其他要求或可能有助于申请获批的研究,例如在特殊人群中进行的临床研究或药物相互作用研究。

医药公司可以制定一个涵盖所有方面的药物研发计划,也可以制定一个重点突出的临床开发计划。这两种计划基本是一回事,但后者仅关注临床开发,而非质量、生产和非临床要求。我们成功制定过30多份药物研发计划,这足以体现我们在这一领域的丰富经验。

药物研发计划(DDP)的制定方法不少。我们优先选择或通常采用下列方法。我们首先说明药物研发的科学依据,具体包括简要概述目标适应症与药物研发原因。这既提供了产品开发背景,又确定了产品在治疗级联中的位置(若适用)。

然后,我们将研究市场在售的或目前正在开发的同类竞争药物。这不仅构成商业分析的重要组成部分,还能提供有用信息,帮助明确药物获得上市许可所需的研究类型和信息。

然后,这将直接有利于形成监管和上市许可战略。在某些情况下,医药公司需要针对其产品进行全球注册研究,因此,美国、欧盟、中国等主要市场可能需要有所偏重。我们最近看到,一些公司十分专注于亚太地区。这可能出于商业许可或其他原因。但是,这些公司目前专注于在亚太地区进行开发项目,也许后期也会考虑美国和欧洲。

届时,不同的开发阶段会有不同的生产质量要求。从I期GMP开始,然后进入上市许可所需的工艺验证阶段。

临床研究开始之前,非临床研究可能尚未结束,因此,务必考虑开发项目中可能需要进行的非临床研究的时间和策略。

我们之前谈到了一点临床试验策略。例如, I期、II期和III期临床试验是否需要考虑其他人群,或者是否可以实行压缩的临床开发策略。

商业价值的实现需要时间和成本,或至少需要对时间和成本进行预估,因此医药公司应明确需要筹集的经费数额或药物研发需要的时间长短。

最后,研发计划应阐明关键决策点。大家可能都听说过“不断的试错是走向成功的捷径”。因此,研发计划必须明确描述决策点,以便公司决定是否值得继续实施开发项目。

现在,我将分享三个案例研究,以此向大家展示药物研发计划的重要作用,以及每家医药公司均应制定某种形式或格式的药物研发计划。我只想说,这些均为真实案例。但是,为了保护申办方的机密信息,我们对相关数据进行了调整。

我要分享的第一个案例涉及一种正处于临床前开发阶段的呼吸道合胞病毒(RSV)疫苗。

第二个案例涉及一种免疫调节生物制剂,该制剂已经完成了I期首次人体临床试验,正在进行针对特应性皮炎治疗的II期研发。

今天要讨论的最后一个案例研究涉及一种用于治疗罕见白血病的激酶抑制剂。

第一个案例研究涉及一种RSV疫苗。这是一种基于蛋白质的专利疫苗,可以帮助人体产生广泛的抗病毒免疫,包括细胞免疫和体液免疫。该公司在此阶段的研发计划是进行充分的概念验证性动物研究,从而证明该公司的疫苗(特别是RSV疫苗)可以帮助人体产生强大的免疫功能。然而,该公司当时尚未开始进行首次人体临床试验。

该RSV疫苗的DDP或CDP中包含一份关于疫苗技术的摘要,以及相关概念验证性动物研究的结果。当时的市面上没有类似的竞争产品,因此也就没有已获批的RSV疫苗。医疗领域对此类疫苗的需求量大。随着后期的不断更新,研发计划可以囊括一些最新开发的设计和产品。但在早期阶段,我们认为没有必要。此外,该公司当时正在采用一种通用的全球战略,而且没有确立具体的里程碑。这意味着,在I期临床试验之前,该公司不应只关注某个特定的监管辖区。我应该指出的是,公司可以针对特定的里程碑,制定研发计划。该公司当时的目标里程碑是根据临床试验通知(CTN),在澳大利亚进行I期临床试验。之所以选择澳大利亚,是因为澳大利亚不仅拥有高效的监管系统,而且十分有利于I期临床试验。

该研发阶段的重点关注内容应是非临床要求。在制定研发计划时,我们对大鼠进行了符合GLP要求的重复给药毒性研究,但并没有发现有进行任何其他毒理学研究的必要。我们的建议是精心设计疫苗的I期试验,包括在健康志愿者中进行单剂量和多剂量递增研究。研发项目的时间和成本十分关键。在这种情况下,早期研究或早期项目应该列明相关时间和成本。例如,毒理学研究大约需要花费300,000澳元,而首次人体临床试验大约历时一年并花费100万澳元。

明确的研发时间和成本有利于申办方安排时间筹措资金,并为其疫苗制定具体的上市计划。当然,对于大多数在研药物来说,关键决策点在于:依据GLP要求进行的大鼠毒理学研究是否显示药物中含有不可接受的毒性。

下一个案例研究涉及一种生物制剂,即白细胞介素拮抗剂,其主要用于治疗特应性皮炎。这家韩国公司进行了充分的概念验证性动物研究,并且编制了支持三个月给药的毒理学研究文件包。我们在制定药物研发计划时,该公司几乎已经完成了I期研究,即在健康志愿者身上进行的单剂量/多剂量递增研究。该公司当时几乎已经完成了I期研究,并希望制定II期研究计划和后续的III期药物研发项目。

这种特应性皮炎治疗药物的研发计划包含什么内容?此外,我们首先总结了该药物的科学原理,即该药物研发的分子基础。我们看到,特应性皮炎的治疗领域内实际上存在很多竞争性药物。这些竞争性药物的存在,为该药物设定了安全性和疗效标准,为该药物的研发设定了预期,也为供应商做出了示范,以便其遵循相关临床试验的类型与范围要求。

监管战略的评估结果显示,药物的II期研究结果如果令人满意,就有可能获得突破性疗法认证。但是我们发现,孤儿药认证或其他旨在加快药物研发的监管认证不太可能适用于本案例所述药物。

我们制定了一个涵盖I期研究的临床策略。我们没有制定I期计划,因为该公司当时几乎已经完成了I期研究。不过,研究和分析结果表明,合理的做法是对大约120名受试者进行双盲、安慰剂对照、剂量递增的II期研究。

仅试验的规模而言,本案例所述试验只是与同类药物的对比试验。因为不了解此药物对人类的潜在疗效,我们无法在此基础上进行任何有用的估算。那是一项II期研究。同样地,III期研究应基于参照药物和竞争药物。最有可能进行两项(而非一项)关键的III期安慰剂对照试验,至少须招募1000例患者,甚至是2000例患者,以便获得上市许可。

我们确定特应性皮炎会影响儿童,但却需要根据II期研究结果,也就是II期临床试验的安全性和疗效数据,来确认儿科治疗策略。

在此阶段,可能很难预测I期至III期的时间和成本,但我们能够预计II期研究大约需要花费300万美元的成本,这对项目融资大有帮助。这就是III期试验的大致情况,但需要注意的是,III期试验的规模将取决于可能的生效部位。我们可以做出好的估计,但无法在开发阶段就做出非常确定的预测。

这个项目的关键决策点同样在于健康志愿者身上是否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或者在II期临床试验中缺乏疗效或安全性不在可接受范围。

今天的最后一个案例研究涉及一种用于治疗罕见白血病的小分子激酶抑制剂。在此案例中,该公司当时确实希望完善其关键III期或II/III期试验项目,并设计关键临床试验方案,以期获得上市许可。该公司当时已编制毒理学研究文件包,完成一系列恶性肿瘤的I期研究,并且已经确定了该抑制剂在治疗罕见白血病方面的潜在作用。他们还完成了健康志愿者的食物效应研究,并进入II期临床试验。这项试验相对较小,但适合于此类罕见孤儿适应症,共涉及58例患者。试验结果令人满意。客观缓解率(ORR)可达47%,并且安全性高于其他激酶抑制剂。

此类药物的研发计划包含什么内容?同样地,药物研发计划首先分析药物研发的分子基础,审查参照药物和竞争药物。该公司已经获得孤儿药认证和快速审批资格,必然已经考虑到许多问题,因此有可能加快批准的速度。

研发规划的下一步是就拟议的关键性研究项目和相关药物的关键性研究设计,寻求FDA和其他监管机构的意见。该公司针对此药物制定了适合的开发策略,即招募大约120例患者并进行一项开放标签、多中心、单组、关键性II/III期研究。类似于其他肿瘤学化合物或治疗药物的试验,该试验按周期给药,直到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最长治疗期24个月,其主要终点为ORR。这适用于此类特殊罕见的白血病。

这个项目花费了500万-900万美元,历时3-5年。该公司清楚地知道应如何获得该化合物的上市许可。

这一特定案例的关键决策点在于,该公司设计的关键研究是否会得到监管机构的认可。另一个决策点在于潜在的疗效不足问题。II期试验结果令人满意,但拟议的关键试验结果却无法保证也会如此,还有潜在的不可接受的安全问题。

首先需要解决的主要风险是监管机构不会接受拟议的关键试验。我们帮助他们与监管机构会面并讨论试验方案,确保监管机构能够接受相关方案。这是一种获得反馈和减少项目风险的有效方法。

药物研发计划的另一项风险在于药物可能缺乏疗效。我们在临床试验方案中引入无效性分析。如果药物看起来不会有效果,那么就应尽早撤销项目,节省时间和金钱。不过,本案例中的项目十分成功,目前正在进行临床研究。

以上就是关于我们将如何支持各个公司临床开发的简单介绍,以及不同开发阶段与不同策略的几个案例研究。现在我想请Dr. Robert Shepherd谈谈他和Dimerix的相关经验。

Dr Robert Shepherd:首先,谢谢Hiram。我非常感谢有机会在此谈一谈Dimerix,以及我们在2019年与BioDesk团队合作的项目。

首先,我先简要介绍一下Dimerix的基本信息。Dimerix是一家在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公司成立于2012年,并于2016年在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上市。我们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作为一家小型虚拟生物技术公司的概念,拥有一个经验丰富的核心团队。但当我们需要拥有特定专业知识团队提供支持时,我们需要与供应商建立良好的关系,以帮助我们内部的小团队。

2019年,我们需要一个拥有非临床和毒理学专业知识的外部团队来解决我们内部团队提出的一些问题。在寻访大量的优质供应商之后,我们选择了BioDesk团队。他们可以帮助我们分析并解决一些非临床问题,并且与监管机构开展合作。此后,BioDesk团队成为我们不可或缺的帮手。他们根据我们的需要提供专业支持,真正帮助我们的小团队加快实现我们的监管目标和商业目标。

Tracey曾在第14张幻灯片中提及,务必针对特定药物向监管机构提交专门定制的非临床文件包。这一点对我们而言十分关键,因为我们一直在使用一种最初于90年代在日本注册的药物。自此采用这种药物之后,我们一直试图以不同的剂量、不同的配方和不同的适应症对其进行使用。我们将这种药物用于肾脏项目。我们联系BioDesk团队,希望通过差距分析来确定文献中有哪些证据此前已经提供给监管机构,还有哪些证据我们可以用于未来的首次人体临床试验申请以及我们的NDA项目。

BioDesk团队进行的差距分析为我们提供了一个非常清晰的研究大纲,并为文献中记载的现有研究提供了证据。此外,文献中还有一份此药物的遗传毒性数据的完整报告,我们使用的药物有广泛的使用历史。因此,我们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来汇集所有信息以形成一份详实的报告,然后提供给FDA。

通过汇总所有数据,我们获得了现有的非临床文件包和未来拟提交给FDA的研究文件包,并在2019年成功举行了一场preIND会议。在会上,FDA指出我们仍需进行的少数研究,并非常赞同我们为编制数据文件包而通过查阅文献来获取信息的所有努力。

此后,我们又向BioDesk团队提出了一些问题,并与之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特别是,在青少年毒理学的后续分析问题上,BioDesk团队帮助我们了解文献中哪些信息可用,以及我们可能需要完成哪些工作。这些信息对我们的临床药物研发计划至关重要,为我们提供了毒理学证据,指导我们如何让儿科患者参与我们的临床试验计划。

综上,这种知识积累方式以及与BioDesk团队的反复合作非常棒,因为这意味着,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已经能够与BioDesk团队一起获取并建立数据,并且在后续监管互动中反复使用该信息来源。

Stefan Kosharevski:非常感谢。现在是我们的问答环节。大家可以通过问答工具提出问题。只需把问题输入右侧文本框中,然后点击“提交”按钮。但是,看起来已经有一些问题进来了。

我们今天的第一个问题是,新冠疫情是否影响了您帮助客户实现里程碑目标的能力?

Dr. Hiram Chipperfield:谢谢,Stefan。这是一个很好的问题。我此前谈到了临床药物研发计划,可能有人试图找出一些潜在的风险和不确定性。但我认为,新冠疫情超出人类的预测或计划范围。但就影响而言,这又回到了计划和风险调控问题。当一些意外的事情出现时,您需要重新评估并设法找到一个更好的方案。就我们合作的公司而言,我们很幸运地选择在亚太地区进行临床试验,该地区的新冠疫情影响程度可能远低于欧洲和美国。我们发现,新冠疫情爆发之后,许多申办方为了应对疫情,选择在澳大利亚和亚洲进行临床试验,以避免新冠疫情对其试验项目的影响。

Stefan Kosharevski:非常感谢您的回答。下一个问题是,企业想要进入美国和欧盟市场需要考虑哪些因素?

Dr. Hiram Chipperfield:我再来回答这个问题。这也是一个很好的问题,谢谢您的提问。欧盟和美国市场准入条件在某些方面是完全相同的,但在一些方面存在轻微的差别。理想情况下,您会希望有一个能同时满足两个市场的方案。广义上讲,有一种看法认为,美国更喜欢或接受安慰剂对照试验,而相比之下,欧洲更喜欢主动对照的临床试验。

各个公司在做计划(尤其是后期临床试验计划)时,必须考虑不同的监管机构在偏好上的潜在差异以及特定适应症的潜在治疗标准,以便开发一个同时满足两个地区准入要求的项目,前提是两个地区都是公司的商业目标。有些公司只愿意专注于其中一个地区。这确实是个很好的问题。

Tracey Brown:我可以从临床前的角度作下补充吗?我们经常被问及美国和欧洲之间是否存在差异,或者澳大利亚是否会接受与其他监管机构略有不同的申报内容。我想说的是,澳大利亚一般期望遵循欧盟的指南。例如,欧盟的指南已经被TGA采用,HREC完全了解欧盟的指南和ICH,因此不同地区的期望之间往往没有很大的差别。我认为公平地说,澳大利亚的做法可以说相当务实和科学。所以,如果有充分的理由证明某些要求不适用,或者只适用于一种而非两种产品,则应明确提出证明相关差异的科学依据。但是,除此之外,各个地区的要求还是相当相似,至少在早期阶段确实如此。谢谢您的回答。

Stefan Kosharevski:非常感谢您的回答。我在此提醒一下观众,大家仍然可以通过问答工具提问。只需把问题输入文本框中,然后点击“提交”按钮。现在是下一个问题。有哪些方法或监管程序可加快审批流程?

Dr. Hiram Chipperfield:各个公司应该了解的是,监管机构提供了一系列加快药物研发和审批的流程。我之前谈到过这方面的流程,包括孤儿药认证——如果您正在开发相关适应症,或用于治疗罕见适应症的产品,那么这一认证流程就可能适用。此外,针对致命性疾病的突破性药物,监管机构也出台了一系列的措施。特别是,当目标市场为美国时,美国的突破性药物认证等一系列措施也可以让您获得监管机构的更多支持,并缩短/加快您的药物研发时间。

Stefan Kosharevski:非常感谢您的回答。我们今天的下一个问题是,在监管过程中最常见或最大的障碍是什么?

Tracey Brown:也许我可以回答这个问题。我最初只是从毒理学方面考虑。最大的障碍有时可能不是明确的风险,而是临床监测方面没有进行适当的检查,或者没有明确的安全系数计算。然而,务必明确标记无效水平并进行安全系数计算,以确保您至少可以妥善而安全地进行初始临床试验。Hiram也许可以谈谈在其他监管程序方面的其他经验。

Dr. Hiram Chipperfield:谢谢,Tracey。我们在此次网络研讨会刚开始时讨论过,最大的监管障碍是没有制定一个计划,或者没有制定一个精心设计的计划来推动产品顺利获批。可以建立积极的监管计划,然后通过从监管机构获得反馈来进行验证。Robert也许可以分享一下Dimerix从FDA获得反馈的经验。但我想说,最大的障碍是没有一个计划,或没有一个实际的启动计划。Robert,您可以分享一下Dimerix从FDA获得反馈的经验吗?

Dr Robert Shepherd:我认为,黄金标准就是尽可能早地、频繁地去找监管机构。我认为,很多申办方传统上对监管机构敬而远之,希望在拥有足够的数据之后才去找他们,但特别是如果您希望获得孤儿药认证等,您就必须主动找监管机构,我们就是这样。我们的药物可用于治疗局灶节段性肾小球硬化症,目前已经获得了FDA和EMA的孤儿药认证。主动找监管机构能够使我们监管机构进行相对开放的对话,我们可以报告我们认为有问题的情况,而无需花费数年寻找支持性数据,从而比规定程序更早、更快、更清晰地解决这些问题,而不必去做太多的工作,也无需冒着下一次监管互动可能没有足够数据的风险

Stefan Kosharevski:谢谢大家的回答。我们今天的下一个问题是,小公司面临的最大挑战是什么,以及什么(职能)应该是早期建立的关键?Robert,也许您可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

Dr Robert Shepherd:这是我的人生经历,我很高兴谈论这个。对于一家小公司而言,至关重要的是拥有合适的团队和适当的专业知识,以便能够理解将药物开发的各个方面联系在一起是一件极其复杂的任务,具体包括,从主要药理学到生产过程、生产方式,以及需要进行的非临床研究,涵盖了在首次人体试验之前需要完成的所有研究的范围。但是,我们也要确保妥善完成小公司需要完成的任务,由于小公司通常都是在资源非常有限的情况下完成这些任务,因此要确保所做的每项任务都能一步步推进下一次监管互动,并确保不必重复研究或进行错误的研究然后再次研究,避免浪费资金。很明显,拥有合适的团队并进行妥善的审查,特别是不同的差距分析,是确保您在正确的时间做正确的事情的必要条件。Hiram,还有什么要补充的吗?

Dr. Hiram Chipperfield:不,我没有什么要补充的。他已经回答的非常好了。

Stefan Kosharevski:非常感谢。我在此提醒一下观众,大家仍然可以通过问答工具提问。现在,我们来看下一个问题。我们需要实现哪些监管里程碑?

Dr. Hiram Chipperfield:我认为监管里程碑与普通疾病的治疗是相似的,只是开发项目的某些方面可能看起来有所不同。我想我在案例研究中已经谈到了这一点。例如,针对特应性皮炎的治疗,III期试验是临床开发的里程碑,应有1,000至2,000人参与双盲随机安慰剂对照试验。这与您可能在100或150例患者中进行开放标签研究的肿瘤药物有所不同。这些试验的设计不同,但我认为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是,您将获得足够的临床数据来支持上市许可。这一点是相似的。

Stefan Kosharevski:非常感谢您的回答。我们今天的下一个问题是,如何简化产品开发流程?

Tracey Brown:从我的角度来看,我们刚才也谈到了,避免不必要的工作或可能丢失战略性工作的关键在于制定一份非常清晰的战略。项目开发有非常清晰的目标产品特性:未来的标签是什么;希望采用什么剂型;理想的特征集是什么;以及,如何创建能够取得理想标签的计划和策略?Robert先前说过,如果您能够制定出实现该目标的策略和最有效的方法,并在此过程中进行定期的监管互动,而不是仅仅把留待以后处理,例如在II期的时候处理,那时候可能为时已晚,那么从理论上讲,您的流程已经非常精简且具有成本效益。

Stefan Kosharevski:非常感谢您的回答。我认为我们还有时间再讨论一个问题,那就是启动临床试验需要一个怎样的流程?

Tracey Brown:也许我可以谈谈澳大利亚的情况。人们经常会问,他们在澳大利亚需要提交哪些资料。这可能会和人们在诸如IND等提交的经历可能有所不同。在澳大利亚,这一过程的关键文件是CMC临床前毒理学的所有信息的摘要。任何临床信息均需汇总于研究者手册。这是和临床研究方案一起提交给HREC的两份关键文件,用以文件包提交和审核以及临床试验审批过程。这与IND有所不同,IND会有更为全面的信息要求,尤其是IND的详细CMC摘要。这与澳大利亚提交的信息水平不同。我不知道大家对这个过程有什么看法。Hiram,您怎么看?

Dr. Hiram Chipperfield:关于进行临床试验需要的内容,我可以说一整天。但我们今天的时间而言,他们前面所说的这些已经足够了。

Stefan Kosharevski:非常感谢您的回答。(58:40)我们今天所有提问时间到此为止。请注意,如果您提出的问题尚未得到回复,我们会在稍后的离线时间一一回答。

最后我要感谢Robert、Tracey和Hiram,感谢他们的精彩演讲,感谢Novotech对本次研讨会的赞助。各位与会者,你们很快就会收到一封电子邮件,告诉你们如何访问本次网络研讨会的点播版本,或者你们可以通过我们的网站进行访问,网址是www.businessreviewwebinar.com。再次感谢大家,希望你们度过愉快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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